NEWS

新闻动态

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政策法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时间:2017-05-26  来源: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以及对广东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经广东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5月15日广东省局组织召开了全省两项办法宣贯视频会议,推动两项办法的实施。两项办法以创新监管模式,强化顶层设计,细化监管措施为思路,建立了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以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两项管理制度,是落实《食品安全法》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创新举措。

  一是实现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调整,适时扩大适用范围,从此前涵盖餐饮服务行业单环节的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拓展到食品(含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全环节,确保《食品安全法》要求在整个食品安全链条的全面实施。

  二是强化广东“智慧食药监”监管思路。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段,搭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员档案数据库、全省统一的《健康证明》信息化管理平台,向社会全面公开政策信息、培训或健康检查工作指引,及时发布考核和健康检查结果,向用人单位提供人员健康检查信息,方便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业人员,有效达到“三赢”,使“智慧食药监”的“互联网+”思路有了实实在在的载体和实施的路径。

  三是严格规范两类机构管理。两项办法通过设立标准,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须具备条件,确保上述两类机构硬件配备及管理水平;明确两类机构运作方式,确保两类机构工作规范,良好承担社会服务;明确广东省局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统一培训大纲,确保培训质量。

  四是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十项工作职责,发挥食品安全指挥官作用;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其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一方面鼓励同一地区多家机构共同开展工作,打破垄断并割断部门利益,透过良性竞争互促进步;另一方面通过严格设立门槛,对不按管理办法运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机构一律取消其培训和健康检查的资格,塑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广东省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严格机构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提升技术保障,严格杜绝舞弊;开展学习宣贯,推进社会共治,牢牢抓好两项办法的贯彻实施,继续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两项办法与《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构建保障广东省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广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迈向新篇章。

上一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下一篇: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